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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院刊 | 郑欣淼:故宫价值的阐释与故宫学的整体论

郑欣淼 故宫博物院院刊
2024-09-13

                                                                                                               故宫遗产的价值是故宫学的核心问题,遗产的价值是需要挖掘阐释的。在20世纪20到80年代,围绕故宫价值的阐释认识发生过六件影响深远的大事。历史实践表明,如何看待故宫价值,从根本上说是一个与历史观、政治观、文化观等相联系的观念问题。21世纪初故宫学概念的提出及逐步建立,是对于故宫价值挖掘阐释的新的重大成果。故宫学研究对象的范围与内涵不仅丰富深邃,而且又是有着内在联系的一个文化整体。文化整体论是故宫学的要旨与鲜明“标识”,并有着多方面的重要意义。


故宫价值的阐释与故宫学的整体论



郑欣淼



故宫是源远流长的中华文明最有代表性的载体之一,故宫学是21世纪以来快速发展起来的以故宫及其历史文化内涵为研究对象,集保护、整理、研究与展示为一体的综合性学问和开拓性学科。


故宫遗产的价值是故宫学的核心问题。遗产的价值是需要挖掘阐释的。


20世纪20到80年代,围绕故宫价值的阐释认识发生过六件影响深远的大事;21世纪初故宫学概念的提出及逐步建立,则是对于故宫价值挖掘阐释的新的重大成果。故宫学研究对象的范围与内涵不仅丰富深邃,而且又是有着内在联系的一个文化整体。文化整体论是故宫学的要旨与鲜明“标识”,并有着多方面的重要意义。


一 20世纪故宫价值阐释中的六件大事

价值是人类评判事物的一种尺度,而故宫遗产价值的评判则主要在于它自身所蕴含的历史文化信息。20世纪,围绕着故宫、故宫文物、博物院发生过多次争议或重大事件,都关乎到对故宫遗产价值的认识。其中六件大事,具有标志性意义。


(一)对于清室珍藏性质与所有权的争论

辛亥革命爆发,清帝溥仪逊位。根据《清室优待条件》第三款“大清皇帝辞位之后,暂居宫禁。日后移居颐和园”规定,溥仪“暂居”紫禁城内廷13年。内廷也是清宫文物主要庋藏之处。


对于清宫旧藏是否为皇室财产的争论,开始于20世纪20年代初。当时引起社会关注的,是逊清皇室对宫中文物珍宝的大量抵押、拍卖活动。此外,紫禁城的文物珍藏还被大量偷盗或任意处理。1922年9月至 1923年1月,溥仪以“赏溥杰”为名,向宫外转移历代书画精品1千余件及珍贵典籍200多种。1923年9月8日,日本发生关东大地震,溥仪以价值30万美元之古玩字画珍宝赈灾。


特别是1923年6月27日故宫建福宫花园大火,许多装满珍宝玩物的殿堂库房焚烧殆尽。火灾的损失是巨大的。舆论指出,所烧毁的是国家的财产,与民族历史有关:“自清帝退位之日起,一切主权,已移于民国,则今番千万以上之损失,实民国国家所有之财产也。非但物质上横遭暴殄,而与历史有关之古物尽付一炬,则尤为堪痛也。”


对于清室珍藏的所有权争论,是与其所具有的特殊价值的认识联系在一起的。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委员会1923年9月26日发布公函,表示坚决反对清室拍卖珍宝,认为这些珍宝应由民国收回并保管。湖北省教育会1923年11月12日致电内务部,要求制止清室出售古物,认为这些古物寄托着立国精神,不能散失。教育界、知识界呼吁,这些清宫珍藏关乎中国历史文化,是历代相传之物,并非一代一人所得私有,因此是国家的财产。


清室的行径,也引起北洋政府的关注和干预。一批国会议员又根据中华民国宪法,要求具体立法并执行。对于哪些属于清室私产,哪些应属于国有,也提上了议事日程。1924年5月3日,总统曹锟派陆军检阅使冯玉祥等10人为保管清室古物专员,会同清室所派10人,共筹保管办法。“其所决定者,为凡系我国历代相传之物,皆应属于国有,其无历史可言者之金银宝石等物件,则可作为私有。属于国有者,即由保管人员议定保管条例,呈由政府批准颁布,即日实行。其属于私有者,则准其自由变卖,此项保管条例已在起草中,大约明后日即可提出讨论,俟通过后,即呈由政府颁布。”


这一争论的过程,使社会在清宫珍藏上有了共识:其一,在价值上,这些珍藏反映着中华数千年文明,关乎中国历史文化,为立国精神的寄托,绝不是一般的古董珍玩;其二,在所有权上,这些珍藏为历代帝室递嬗相传,并非一代一人所得私有,而是国家的财产;其三,在保护方式上,应该设图书馆与博物馆,集中保护。


因此,1924年10月冯玉祥将军发动“北京政变”,修正清室优待条件,驱逐溥仪出宫,已有相当的社会基础;接着成立清室善后委员会,尔后故宫变为博物院,也都是顺理成章的事。



(二)围绕经亨颐关于“废除故宫博物院”议案的争论

1928年6月28日,国民政府委员经亨颐提出“废除故宫博物院,分别拍卖或移置故宫一切物品”的议案。问题的严重性在于,国民政府第七十四次会议接受了这一议案,遂决定将已拟订的《故宫博物院组织法》《故宫博物院理事会组织条例》,并经氏提案,函请中央政治会议覆议。故宫博物院面临生死关头。


经氏的根本错误是视故宫为前清“逆产”,是“逆产”就要拍卖处理,同时他对博物馆性质与作用的认识也是偏颇的。故宫博物院同仁对经亨颐的批驳十分有力:“故宫已收归国有,已成国产,更何逆产之足言?故宫建筑之宏大,藏品之雄富,世界有数之博物院也,保护故宫,系为世界文化史上尽力。”经过三个月的多方努力,经的提案被否决,命悬一线的故宫博物院保存了下来。


对于故宫价值的认识,不能不提及1928年张继以大学院古物保管委员会主席名义驳斥经氏谬论时的一番话:“一代文化,每有一代之背景,背景之遗留,除文字以外,皆寄于残余文物之中。大者至于建筑,小者至于陈设,虽一物之微,莫不足供后人研究之价值。明清两代,海航初兴,西化传来,东风不变,结五千年之旧史,开未来之新局,故其文化,实有世界价值,而其所托者,除文字外,实结晶于故宫及其所藏品。”这是对故宫价值特别是其“世界价值”所做的至今看来仍然十分深刻的论述。


故宫博物院的成立,使清宫旧藏的身份、性质发生了根本变化,清宫旧藏已不再是封建帝王权威和财富的象征,也不再是皇帝个人摩挲欣赏的珍玩,它们与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联系了起来,成为人民共享的文化财产。经亨颐是位民主革命者、著名的教育家。他对故宫博物院及清宫旧藏的认识是片面的,这既有以推翻帝制为职志的一些革命者的感情因素,同时也由于对故宫及故宫文物所承载的多重政治文化内涵解读的差异所致。应该看到,当时拥护故宫博物院、认识故宫文物价值的是多数,但持有经亨颐态度的人相信也不是个别的。


后来围绕着故宫及其藏品曾发生过多次重要争论,在一些人看来,故宫等同于封建主义,故宫文化是需要彻底打倒的。他们不懂得历史唯物主义,不知道故宫代表着我们民族的历史文化,我们的新的政权就是从这里走来的,故宫文化与今天的文化建设也有着深刻的联系。


(三)文物南迁把故宫文物与中华民族的命运连结在一起

文物南迁是故宫博物院影响深远的大事,也是中华民族保护文脉的壮举。为防日寇所劫毁,1.3万余箱故宫博物院文物精品自1933年2月起迁存于上海、南京,1937年8月后又疏散于西南后方,至1947年6月全部东归南京。时延十年,地迤万里,辗转颠沛,备尝苦辛,这批中华文明的重要瑰宝才得以基本完整保存。


开始围绕故宫文物该不该南迁,争论虽然激烈,但其实质是如何看待故宫文物,即这些文物不仅是所谓值钱的一般“古物”“古董”,还是其有特殊的不可代替的价值?在争论中,对于故宫文物是民族的历史文化遗产,是文化的根脉,成为许多人的共识。


在对故宫文物藏品价值的认识上,文物南迁是一个重要的提升阶段。这也充分反映在1935年冬至次年春,以故宫735件为主的中国文物参加在英国伦敦举办的中国艺术国际展览会一事上。在这次参展文物的遴选、上海的预展,以及知识界、文教界围绕文物安全的争论中,都体现着对故宫文物价值认知的提升。


随着抗日战争的全面爆发,故宫文物又避寇西迁。这批文物万里间关,多次险遭灭顶之灾,又多次化险为夷,人们都认为是“国家的福命”,是“古物有灵”。这就把故宫文物与中华民族的命运连在了一起,与民族独立、民族尊严连在了一起,其中倾注了深沉的民族感情。故宫文物的保护过程,对于抗战精神的形成、民族认同感的增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故宫文物南迁是中国抗日战争的有机组成部分,完整保留这批文物是抗战胜利的成果,其播迁历程也赋予故宫文物特殊的价值。从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全局看,故宫文物南迁的壮举和成就,也是保护人类文化遗产的伟大贡献。


故宫博物院同仁在本院已有精神资源的基础上,也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故宫精神。故宫精神的核心是视国宝为生命的典守精神。这是从故宫博物院成立以来逐渐树立、在文物南迁中不断强化的观念。这是源于对自己所保护的珍贵文物的重大意义以及自己所担当的神圣责任的深刻认识。


(四)“艺术性博物院”定位的影响

故宫应是个什么样的博物院?即如何对它定性、定位,这很重要,决定着故宫博物院的文物收藏、陈列展览、学术研究以及整个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1953年5月,文化部文物局与故宫博物院共同研究,拟订改进计划,提出故宫博物院的性质是“文化、艺术、历史性的综合博物院,而以艺术品的陈列为其中心。这是和克里姆林宫及冬宫博物院的性质有些相同的”。1954年4月,故宫博物院试行《故宫博物院整顿改革方案》,确定故宫为“艺术性博物馆”,要在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主的方针下,首先进行中国艺术品陈列;既要组织好古代文物艺术品的陈列,也要做好宫廷史迹的陈列,在陈列展览工作中要不断提高思想性、艺术性和科学性。


故宫博物院的定位应该从故宫本身的特点和故宫文物藏品的实际出发。故宫当然是中国最大的古代艺术博物馆,但故宫作为中国明清两代的皇宫,作为收藏着一个完整皇宫所有遗存的博物院,仅仅着眼于它的艺术品收藏,而忽略其重要的皇宫特点,这种认识自然是偏颇的。


故宫是艺术性博物院的定位,直接影响到故宫博物院文物的收藏:一是在文物与非文物认识上的偏颇,以非文物名义处理的许多物品今天看来仍具有相当价值;二是对艺术类文物与非艺术类文物认识的偏颇,把大量认为不符合艺术性要求的文物划拨了出去,突出反映在明清档案和图书典籍两个方面。


故宫博物院文物藏品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为传统的古物珍玩,如铜瓷书画、各种工艺品等;另一部分是与典章制度、文化生活等有关的物品。档案、典籍都是清宫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都与“艺术性”文物有着密切联系。其实,艺术性与非艺术性的划分也是相对的,例如明清档案,无疑有着重要的历史文献价值,其中的内务府档案,对于研究清宫历史文化更有特殊意义,但它规范整肃的外形、精美的装潢、优质的纸墨等,反映了当时的文书制度和文化用品的工艺水平,特别是各种字体有很高的艺术水平和鉴赏价值,因此其本身也具有着很高的艺术性。


“艺术性博物院”定位给故宫学术研究与事业发展带来深远的弊大于利的影响。它导致大量所谓的非艺术类文物藏品的外拨,割裂了原来宫中各类文物之间的密切关系,严重淡化了故宫作为一个保存比较完整的皇宫的特性,即使对于“艺术性”文物的认识、研究的范围、格局、方法等,也难免变得狭窄起来。这一定位也影响到故宫古建筑的保护。例如,为了陈列展览的需要,对一些古建筑的格局、装饰、建筑材料甚至构造,进行了人为的不恰当改变,影响了故宫的真实性。


“艺术性博物院”定位的实质,是如何正确看待与处理宫与院的关系。故宫与故宫博物院相互依存,在二者关系中,故宫处于主导地位。对故宫性质、价值的认识,影响着博物院的定位与发展。


(五)“革命性改造”故宫之议

因受时代背景以及政治文化等因素影响,20世纪 50年代末,在故宫保护上出现了极左思潮的影响。认为皇帝、皇宫、皇权都是封建主义的,用“阶级斗争”观点来看,都是应该打倒批判的,1958年“革命性改造”故宫的方案,就是这一思潮的集中体现,也使得故宫古建筑保护及博物院发展曾一度面临严峻的危机。


1958年10月,北京市文化局党组提出要对下放到北京市管理的故宫“进行革命性改造”,“坚决克服‘地广物稀,封建落后’的现状,根本改变故宫博物院的面貌”,并提出“将紫禁城内前后两部分划分为二”等两个改革方案。


1959年6月22日的中宣部部长办公会议否定了北京市文化局的故宫改革方案。中宣部部长陆定一对什么是故宫的性质、如何理解精华与糟粕以及恢复原状、保持宫廷史迹等做了一系列指示。陆定一部长的指示,对故宫保护起到了力挽狂澜的作用,故宫避免了一场灾难。也表明在这一狂热思潮面前,在关键时刻,我们党的有关领导对于故宫价值和故宫保护的认识是深刻的,态度是鲜明的,从而坚决有力地制止了可能出现的错误。此后也还出现过类似的改造故宫的设想,但都没有产生多大影响。


按照中宣部的指示精神,故宫博物院重新明确了关于故宫的方针任务:“故宫博物院的任务是,要尽可能的(地)保持清代宫廷原状与历史遗迹联系清史进行陈列,让人们可以从这里得到一种形象的历史知识与政治教育,因此宫廷史迹是故宫博物院的主要内容之一。”“紫禁城范围内的建筑必须加以保护,保持古建筑的原有面貌。修缮以复原为原则,保持原有风格。”


以上都说明,凡是对故宫遗产价值认识发生偏颇时,故宫保护与博物院发展就会遇到麻烦,受到挫折。历史实践也表明,如何看待故宫价值,从根本上说是一个与历史观、政治观、文化观等相联系的观念问题。


(六)世界遗产的故宫

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法国巴黎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确定为了人类的今天和未来,将世界范围内被认为具有突出和普遍价值的文物古迹和自然景观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以确保遗产的价值能永续保存下去。世界遗产体现的价值观反映了人类的普遍价值,这种价值在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上都有所体现,是世界人民都应该保护的。


1987年故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是对故宫古建筑价值认识的重大提升。世界遗产组织对故宫的评价是:“紫禁城是中国五个多世纪以来的最高权力中心,它以园林景观和容纳了家具及工艺品的9000个房间的庞大建筑群,成为明清时代中国文明无价的历史见证。”


根据2011年世界遗产第二轮定期报告要求的对遗产突出普遍价值表述的调整,经过20多年故宫价值的继续发掘与保护实践,故宫的突出普遍价值表述为:“北京故宫是我国古代宫城发展史上的最高典范,是世界上现存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的古代宫殿建筑群。它为中国古代社会的后期发展、特别是礼制文化和宫廷文化提供了独特的见证,在中国文明与文化发展史上具有杰出的历史文化价值。⋯⋯同时,它所拥有的上百万件的珍贵皇家藏品、皇家生活用具,以及大量古代工程技术的文字、图纸、烫样等档案等载体,见证了中国明清时期的宫廷文化和典章制度。所有这些珍贵遗存与宫殿建筑群共同构成了突出的世界普遍价值。”


故宫成为世界遗产为故宫价值认识与保护带来了新的视野、新的机遇。世界文化遗产的基本精神是文化的多样性。人们可从世界文化遗产的角度、从世界文明发展历程看待作为中华文明重要载体的故宫遗产的独特价值,同时也可以更客观地认识不同文明的贡献与地位,并从全球化时代保持文化多元性、传续中华文脉的角度来认识保护故宫的意义。


“文化遗产”观念的引入,突破了传统的“文物”观念的局限性,强化了遗产的环境意识、共享意识,以及全社会都必须承担管理和保护的理念,促使人们从“大故宫”的观念来看待故宫保护。


作为世界文化遗产,故宫保护要坚持执行相关国际公约,坚持保护故宫的完整性与信息的真实性。对故宫的保护是中国政府对国际社会的承诺,故宫保护也接受国际社会的指导和监督,故宫维修保护的实践也丰富着国际遗产保护的理论。


故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催生了中国紫禁城学会于1995年成立。学会汇集了侯仁之、张镈、罗哲文、郑孝燮、周干峙、傅熹年、李准、单士元等全国古建文博方面的硕彦泰斗及知名人士,单位会员则包括了全国与明清宫廷建筑有关的主要单位如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清华大学、天津大学等,此外还吸纳不少国外的学者参加。中国紫禁城学会开始主要以紫禁城古建筑研究为主,后来逐渐把古建筑与文物藏品及明清宫廷历史文化结合起来,即由 “紫禁城学”发展到 “故宫学”。学会明确提出要使 “紫禁城学” 这一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学科,在“故宫学”的视野和框架下进一步深入发展,在社会进步中发挥作用。数十年来,紫禁城学会已成为故宫学研究的重要力量,积极促进着故宫学的发展。


二 故宫学的提出与故宫文化的整体性

进入21世纪,适应故宫保护与故宫博物院快速发展的需要,对故宫价值的探索也有了新的重大发展。其重要成果就是故宫学这一学术概念的提出。


(一)应运而生的故宫学

一门学科是否能形成,关键在于它的研究对象以及研究基础如何。


故宫学的研究对象主要包括故宫建筑(紫禁城)、文物典藏、宫廷历史文化遗存、明清档案、清宫典籍及故宫博物院六个方面;也可以概括为三个部分:故宫建筑、故宫文物以及故宫博物院。


故宫学的这三大研究对象,在中国历史文化中皆有着无与伦比的地位和价值:故宫是明清两代的皇家建筑,是中国保留最为完整的宫殿建筑群;故宫文物是中国历代文化艺术的重要载体,是明清两代宫廷历史文化的信息记录;作为故宫文化遗产的保卫者与传承者的故宫博物院,是近代中国社会政治变革的产物,今天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共有精神家园、扩大中华文明国际影响力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是故宫学得以提出的丰厚而坚实的基础与依据。


特别重要的是,改革开放以来,故宫人结合总结经验教训,开始了对于故宫应是一个什么样的博物院的反思,并有了一些新的思路与举措。笔者2003年3月26日在上海博物馆以《故宫的价值与故宫博物院的内涵》为题的讲演中,将此成果概括为四点:


第一,对文物认识的深化。故宫有为数不少的明清宫廷遗物,过去长期不作为文物对待,而仅仅列为资料,其原因主要是考虑到这些遗物缺乏艺术性、不完整性、大量重复性、时代晚近性、材质普通性等。例如,2万余幅帝后书画,4000余件戏衣、盔头,大量的武英殿殿本书版,以及数量不小的未曾流通的清代各朝的货币,等等。⋯⋯把上述物品全当作“非文物”,故宫人逐渐认识到这种看法是不全面的。这就牵涉到对什么是“文物”,以及故宫博物院到底要收藏什么的认识。⋯⋯从文化遗产的视角去看待故宫里的宫廷遗存,并挖掘、突出它的社会文化价值,这些不起眼的东西就会有独特的历史文化内涵和一定的认识作用。⋯⋯在不断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故宫人从上个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对所留存的“非文物”和资料进行着认真的清理,原已注销的一些文物又收库保存,有一些正在整理,有的等待登记。这方面的任务很重,例如2万余件帝后书画,10年前就开始整理,至今工作未完。放在古建部资料库房内的屏风、隔扇等,要找到原来的宫殿与摆放位置,还要费很大力气。但是,大家有信心全面清查,逐件登记,摸清家底。


第二,对古建筑的高度重视。故宫人对古建筑的重视,主要表现在对它的价值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即对故宫博物院来说,故宫古建筑不只是个“壳”,是个场所,它与故宫的珍贵藏品一起,成为中华传统文化的一个载体与中华文明成就的一个标志。这个建筑群的价值,除古建筑方面外,由于它是明清政治中心,是皇权的标志,具有突出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许多建筑物本身就有非同寻常的意义。


第三,对宫廷历史文化的挖掘。明清两代是中国古代王朝典制发展臻于完备的时期,是中国封建专制主义政治体制的典型代表。故宫及其藏品的最大特色,是反映宫廷典章制度(包括政治制度、礼仪制度)及日常生活的宫廷历史文化。宫廷历史文化是一个王朝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故宫生动真实地保存着皇帝和皇家衣、食、住、行、宗教、教育、医疗、婚姻、休憩、丧葬的场所、遗物和制度记载,成为皇家生活方式的标本。⋯⋯对于故宫蕴含的宫廷历史文化的价值,过去并未引起足够重视。宫廷历史文化的资源十分丰厚,故宫人正在努力挖掘它、整理它、利用它。


第四,对无形文化遗产(按:现在称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自觉。从传统的古物概念扩展到保护文化遗产,这是故宫人在对故宫价值认识上的一个深化;在文化遗产中区分有形文化遗产与无形文化遗产,不仅要保护有形的,而且要高度重视、努力抓紧保护无形的文化遗产,这是故宫人对故宫价值认识的进一步深化。⋯⋯这主要是对古代官式建筑技术的传承,对文物保护技艺的传承,及对宫廷遗物中一些具有无形文化遗产意义的物品的抢救。


故宫的价值决定着故宫博物院的内涵。笔者认为,通过上述四个方面认识的深化,故宫人对故宫博物院内涵的认识也在不断扩展,即纠正着故宫是“艺术性博物院”定位的偏颇:“看到故宫不只是‘中国最大的文化艺术博物馆’,而且是世界上极少数同时具备艺术博物馆、建筑博物馆、历史博物馆、宫廷文化博物馆等特色且符合国际公认的‘原址保护’‘原状陈列’基本原则的博物院和文化遗产,是一座博大精深的中国历史文化宝库。”这是故宫几代人努力探索、实践取得的共识,也是故宫进一步发展的基础。


笔者还再次强调了故宫博物院的特点:


故宫博物院的最大特点就是与“皇宫”“皇权”“皇帝”等皇家文化联系在一起,是研究和剖析封建专制制度的标本。从这个特点出发,不管是研究它的藏品还是它的建筑,都要突出皇家文化这个重点。例如,研究故宫明清旧藏书画,不能单纯地评估某幅书画作品的价值,作者的地位,否则就与其他博物馆的藏品研究没有多大的区别了。而如果与某位皇帝的题跋结合起来,弄清它的流传、收藏经过,就可以从中看到皇帝的审美趣味和鉴赏能力,这幅作品就有了它的特殊意义。再如故宫收藏的帝后肖像画中雍正戴假发扮洋人的画像、乾隆着汉装的画像以及慈禧扮观音的照片,从中可以窥探这些君临天下的人物复杂而丰富的内心世界。


笔者于半年后(即2003年10月)正式提出建立故宫学,此文亦是这一探索过程的见证。


另一方面,故宫博物院的学术研究成果是产生故宫学的重要基础。故宫学作为学术概念是2003年才提出来的,但是它的萌蘖则始自故宫博物院的成立,尔后研究成果的不断涌现,为这门学科的形成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在故宫学正式提出之前近80年的学术研究,经历了一个由自发到自省再到自觉的过程,大体可分为三个时期:20世纪二三十年代,应是故宫学术的发轫阶段,以清理文物资料并向社会公布为主,也出现一些有影响的研究成果,发展势头很好,但因战争原因而停了下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文化大革命”发生,可看作以个案研究为主的阶段,重点是故宫博物院的各项基础业务建设,有一些专著也产生了较大影响,深入研究有了较好基础,一场“文化大革命”则使研究工作停滞了十多年;八十年代改革开放以来是专题研究蓬勃开展并向综合研究转变的阶段。总的来说,以故宫博物院专家学者为主体的研究队伍不断扩大,学术研究的领域逐渐扩展,有分量的研究成果不断涌现。但是,故宫学术研究还有一些不足之处与薄弱环节,还需要改进、提升、创新、突破,因此有必要明确提出并努力加强故宫学的建设。显然,没有长达80年的故宫研究的实践和成果,就不可能明确提出故宫学概念;而提出并确立故宫学,就使故宫学研究进入自觉阶段,将从整体上提高研究水平。


建立故宫学具有重大的学术价值,这是由其研究对象的博大精深所决定的,是由故宫文化在中国文化史上的特殊地位所决定的。故宫学涉及的范围很广,从已发布的研究成果看,许多都是中国文化史、中国艺术史、中国明清史的重大课题。故宫学又包括紫禁城学、明清宫廷史学、明清档案学以及中国古代书画、工艺、金石等古典艺术学。


建立故宫学也是时代的需要。故宫与中华民族的文化自觉、文化自信息息相关,与当下的中国文化建设休戚与共。随着中国 40 多年来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高速发展,人们更重视文化的自觉与自信,倡导文化的复兴,寻求本民族发展的精神支柱。故宫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自然成为被关注的对象。人们对故宫寄予新的期望,因此故宫的意义与价值也需要更充分的、新的阐释,以发挥故宫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扩大中华文明影响力与进行文明对话等方面的独特作用。这是故宫的特殊身份决定的,是时代的要求,也是故宫学的历史使命。提出故宫学的目的,就是为了加强对故宫的综合研究,促进故宫遗产价值的挖掘,推进故宫知识的传播、故宫精神的弘扬。故宫学任重而道远。


因此,故宫学的提出,并不是灵光一现的产物,而是建立在多方面的内外部条件与机遇之上的,它是从自发到自觉的水到渠成的过程。故宫学的建构是与时俱进的选择。


(二)故宫是一个文化整体

笔者在提出故宫学的学术概念时,既充分认识到它的研究范围及内涵的丰富深邃,同时也明确看到这些研究对象之间存在着不可分割的紧密关系。为此,笔者一开始就提出了“故宫文化”的概念,认为要了解故宫学则首先要把握“故宫文化”的内涵和定位,即在“故宫文化”的性质和背景下深刻认识故宫学研究对象的价值、特点。


笔者2004年在首次全面论述故宫学的《故宫学述略》一文中,对“故宫文化”的阐释是:


故宫是中国封建时代最后两个朝代——明清时期皇权的中心所在地,是政治枢纽,故宫文化是以皇帝、皇权、皇宫为核心的皇家文化。这种文化的生成既有更为久远的中国封建社会皇家文化的传承,又有其新的特点。它延续近500年,虽然其间有变异,并且反映了皇权衰落的历史,但相对来说有着稳定性,充分体现了中华传统的主流文化,同时更带有多民族文化融合的特征。“皇宫”与“宝藏”往往连在一起。皇家的收藏自然是中国历代艺术的瑰宝,是中国人民智慧与创造的结晶。宏伟的皇宫建筑,珍贵的皇家收藏,丰富的宫廷遗存,以及大量的宫中所藏档案及图书典籍,就成为中华文明的最重要的载体和象征,是皇家文化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国运的兴衰、帝王个人的爱好以及典章制度的变化,都可从皇家文化的嬗递中探求出带有规律性的东西来。这点来看,故宫学不是杂乱的、零碎的、毫无关联的,而是有完整的内在体系的一门独立的学科。它的重点是与皇家文化有关,而不同于一般的明清史研究,也不同于一般的艺术史研究或建筑史研究。


基于以上认识,笔者指出,在故宫学研究中要把院藏文物、古建筑和宫廷史迹这三方面作为互相联系的整体来研究,防止孤立对待。这是最能体现故宫特色的研究。


通过对“故宫文化”的考察,笔者做出了“故宫是一个文化整体”的明确论断。2005年8月26日,笔者在题为《清史研究与故宫学》的讲演中说,我们在迎接故宫博物院建院80华诞时提出故宫学,“是把故宫作为一个文化整体来看待的。故宫本身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结晶。故宫不只是古建筑群,它与宫廷的珍藏及大量档案、典籍等连在一起,不仅如此,其中还蕴含了丰富的宫廷历史文化。这三方面的有机结合,就是故宫学研究最有代表性的东西”。


2006年12月14日,笔者在题为《故宫、故宫文化与故宫学》的一次讲演中则明确提出:“要了解故宫学,就需要明确故宫文化的性质与特点;而要理解故宫文化,则应充分认识故宫的内涵与价值。故宫、故宫文化与故宫学,是互相联系的三个概念。”并概括了故宫文化的四个特点:


1. 独特性。在中国封建社会,皇权至高无上,财富、权力、尊严集中于皇家。这和西方国家很不相同。在中国,历代都城,特别是都城的中心——皇城与宫城,既是政治中心,也是文化艺术的中心。皇帝的爱好、宫中的习尚,往往对整个社会产生极大的影响。有些东西只有皇宫才有,宫廷珍藏是反映历经劫难后历代传统文化的结晶。从这点看,故宫文化既有独特性,也有一定意义的独尊性。


2. 丰富性。故宫文化不仅包括故宫建筑、皇家收藏,还有大量的明清档案、图书典籍等。以故宫建筑为例,明清故宫作为国际社会承认的世界文化遗产,是指明清宫城——紫禁城内的72万平方米地面上的一切,而实际完整的明清故宫文化遗产,则不止这个范围,还包括与皇宫有密切关系的一些建筑,如明清太庙、社稷坛、天坛⋯⋯等,保存皇家档案的皇史宬,礼佛的普度寺,宫廷园囿中的“一山三海”,以及道观大高玄殿等,它们都是以皇宫为中心的整体规划中的重要部分。此外,遍布京城的衙署、王府、皇家寺观、园囿以及皇帝的行宫、陵寝、避暑山庄、散布全国其他地方的六处《四库全书》藏书楼等,也都与故宫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都是故宫文化的组成部分。这就决定了故宫文化的丰富多彩、博大精深。


3. 整体性。故宫文化虽然相当丰富,涉及到许多方面,但这些方面之间不是杂乱的、零碎的、毫无关联的,而有着紧密的内在联系,是一个文化整体,可以从不同方面去研究,但不能割裂开来。


4. 象征性。故宫从物质层面看只是一座古建筑,但它是皇宫。中国历来讲究器以载道,故宫及其皇家收藏凝固了传统的特别是辉煌时期的中国文化,是几千年中国的器用典章、国家制度、意识形态、科学技术等积累的结晶,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也成为中国传统文化最有代表性的象征物,就像金字塔之于古埃及、雅典卫城神庙之于古希腊一样。


所谓故宫是一个文化整体,也就是说故宫遗产价值是完整的,不可分割的。


故宫是一个文化整体,可从空间和时间两个方面来认识。从空间来看,紫禁城的千门万户、院藏的各种文物,以及宫殿与文物藏品后面曾发生过的人和事、种种秘辛内幕、宫廷的文化生活,是一个鲜活的统一体。很显然,离开了宫阙往事,没有了附着其中的历史内涵,那些宫廷旧藏的意义和价值势必受到影响。同样,要保护完整的故宫,不只是72万平方米以内的紫禁城,还要保护与它有密切关系的一些明清皇家建筑,以及它的保护区、缓冲区。从时间来看,故宫博物院藏品虽为清宫旧藏,但其中文物则包括了中国古代文化与艺术的各主要门类,而且反映了五千年的文明史。又以紫禁城为例,它虽然建成不过600余年,但却是中国几千年来宫殿建筑的集大成,是历史悠久的中国传统官式建筑的结晶和典范。


故宫作为文化整体的价值,使故宫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精神的物质载体,体现了中华文明的精华,也成为中国传统文化最有代表性的象征物。故宫的地位是历史形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考古发掘时有宝器出土,全国各地的博物馆也有一批稀世珍宝,但是,故宫作为一个文化整体的价值,使它与民族文化血脉的传承联系在一起,并为人们所普遍接受。这是其他文物所不可比拟的,故宫是不可代替的。


正是基于对故宫是个文化整体的认识,故宫学的学术概念才有了更为丰富、厚重与特殊的内涵;或者说,整体论成为了故宫学的一个鲜明“标识”。


三 故宫学整体论的意义

故宫文化的整体性赋予了故宫学整体论的多方面意义。


(一)整体论视野下的故宫学是一种知识体系

在故宫学的概念中,故宫被视为宫殿、文物藏品、宫廷历史文化相互融合的文化群系。从根本上说,故宫学是一种知识体系。故宫学之所以可以自成一套知识体系,是由故宫学研究对象之间具备的内在逻辑统一性决定的。在故宫学框架体系内,围绕着故宫 (紫禁城)、故宫文物及故宫博物院所开展的研究,因新的视角、途径、方法而构成了新的研究课题,获得了新的研究结论和成果,也形成了新的知识体系和学科架构。例如,作为故宫学知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历代书画研究侧重于明清宫廷书画的搜集、鉴赏、著录及流传等,而并不涵盖艺术学学科的全部研究。换言之,故宫学知识体系的建构是紧紧围绕着故宫学研究对象而展开的。


故宫学是一个学科的总称。在这一总称或母学科之下,还包含了学术体系的各个分支或子学科,分支学科的研究对象就是母学科研究对象的一个方面或者一个层次。笔者从故宫学的研究对象出发,曾在《故宫学概论》中把其分支学科分为22 个,如故宫建筑学、故宫古书画、故宫青铜器、故宫古陶瓷、故宫文化遗产学、故宫音乐学、故宫文学、故宫戏曲学、故宫宗教学、故宫民族学、故宫辞书学、故宫出版学、故宫明清档案学、故宫文物保护学等。这些分支共同构建了故宫学的学科大厦,也共同构成了故宫学的知识体系。在故宫学每个分支学科之内,又有若干个系列,每个系列一般也包括若干项目。


当然,一些文物研究的学科分类具有一定的相对性。故宫文物的分类,或按材质,或按用途,或者根据贮放地而分。但文物的价值却并非如此简单,例如佛造像,按用途是宗教文物,但其本身又是艺术品。佛造像既可从宗教学的角度,也可从艺术学的角度,还可从工艺技术的角度进行研究。因此,只有从多个学科、多个角度、多个方面研究故宫文物,才能比较全面深刻地认识它的价值与作用。


(二)整体论是故宫学的方法论

故宫文化的整体性是故宫学方法论的哲学基础。


故宫文化的整体性,主要体现在宫廷历史文化的丰富性、完整性。离开了宫廷历史文化整体性视野的故宫文物研究,就可能出现故宫研究的“碎片化”,对文物意义、故宫价值的认识就会受到影响。因此,故宫学倡导从文化整体的角度去评估故宫的文物价值和文化内涵。同时,故宫学也从文化整体的角度来认识和理解故宫学各个领域 (如古建筑、文物藏品、宫廷历史文化和博物院史)的深刻内涵及各领域之间的紧密联系。这就是故宫学所强调的研究方法。


故宫学对故宫的专家、学者来说更具有重要的意义。长期以来,故宫的专家、学者一般比较注重实践性和应用性,在此基础上培养了一大批具有实际操作能力的文物工作者,如文物鉴定决定该文物是否入藏,文物排序决定陈列的基本结构,这是博物馆的工作性质所决定的。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其他学科都在发展中努力打破学科界限,产生新的研究成果。故宫的科研工作也要求重视对实践工作从理论上进行探索和总结,要求站在一定的学术高度来审视自己所从事的具体工作。故宫学关于打通学科界限的要求正是帮助我们总结实践经验、提高理论认识的基本方法,它将开拓我们对单体文物研究的思路,进入哲学化的思维方式即强调联系与发展,进入美学化的思维方式即导向审美与评赏,进入历史化的思维方式即注重社会与背景。故宫学的学术功用就是打通各个看似毫无关联的各类文物之间的内在联系,深化对文物的认识,并扩展到对其他学科的认识。


(三)整体论决定了故宫学的开放性

公开、开放是故宫博物院的优良传统。故宫学的整体论特别强调开放性,由于两方面原因:


其一,故宫学作为一门新兴的综合性学科或学问,需要多种专业机构与人员加入研究。


故宫学具有多学科交叉或者说跨学科的特点,涉及历史、政治、军事、建筑、古器物、档案、图书、艺术、宗教、民俗、科技、博物馆等诸多自成体系的学科。学术为天下公器,故宫学研究不只是故宫博物院以及有故宫藏品的机构与个人的事,而是学界的共同事业。事实上,故宫博物院也难以完全承担这一任务,需要吸收社会上多种专业的机构与人员加入故宫学研究。只有国内外研究力量广泛参与,交流合作,取长补短,才能进一步激发学术研究的活力,取得更大的成果。


其二,大量故宫文物的国内外散佚、调拨,客观上为更多机构与个人参与故宫学研究提供了条件。


近代以来,由于战争等原因,清宫中的不少书画、陶瓷、青铜器、典籍、档案等流散到海内外一些机构或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故宫博物院大量院藏文物曾被向外调拨。这种调拨是在国家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协调下进行的,种类多、数量大、持续时间长。所拨出的主要有档案文献、典籍图书以及古代艺术品与宫廷历史文物,其中档案文献820万件,典籍图书数十万册。散存于国内许多档案馆、博物馆、图书馆及其他机构。陶瓷、书画、珐琅、织绣等艺术品,宗教文物及宫廷历史文物等器物的外拨,共计8.4万件,拨给单位包括国内外的博物馆、事业单位、企业、人民团体、科研机构、寺院、学校、国家机关、电影厂等。


从故宫是个文化整体的故宫学出发,这些流散、调拨出去的文物就不是一个个孤立的东西,而与故宫及其他文物有着一定的联系,它们的文化精神是故宫学的一部分。找到了这种联系,流散文物就有了生命,有了灵气,其内涵也才能更为深刻地发掘出来;也只有把故宫的文物包括流散于海内外各地的文物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才会更好地认识故宫的完整价值。因此,故宫学一直倡导“故宫在北京,故宫学在中国、在世界”的学术理念,强调故宫学是海内外学术界的共同事业。


(四)整体论揭示了促进两岸故宫博物院交流的内在动力

1948年底与1949年初,约占故宫南迁文物总数四分之一的2972箱文物被分三批从南京运往台湾。文物总数为597423件,颇多精品珍物。部分南迁文物运台,形成“一个故宫,两个故宫博物院”的局面,也使台北故宫博物院成为清宫旧藏的另一个重要庋藏地。


两岸故宫文物藏品同根同源,都主要来自清宫。这一整体性特点成为两岸故宫博物院开展交流合作的内在动力。只有全面了解两岸故宫文物藏品,才能看到一个完整的故宫,也才能进行深入的学术研究。


两岸故宫文物藏品同根同源,又各有所长、互为补充。2009年10月,台北故宫博物院举办的“雍正大展”,以雍正帝的一颗玉玺“为君难”为主题,而这颗玉玺就在故宫博物院。因此,策展小组向故宫博物院提出借展品以充实展览内容。藏文泥金写本《甘珠尔》共两套,康熙时期的一套在台北故宫博物院,按《秘殿珠林初编》中的命名称为《龙藏经》;乾隆时期一套,称为《丹珠尔》,共108函,台北故宫博物院藏36函,故宫博物院藏72函。台北故宫博物院要出版康熙时期的《龙藏经》,但因为时隔340年之久,其中一函无法揭开,便请故宫博物院提供协助,解决了问题,并以送两部《龙藏经》作为感谢。许多互有关联的书画分藏两岸故宫博物院,甚至台北故宫博物院有些文物如唐代怀素《自叙帖》等精美的原包装盒还留在故宫博物院,珠椟相分,令人感慨。被乾隆帝并称为“三希帖”的王羲之的《快雪时晴帖》藏于台北故宫博物院,而王献之的《中秋帖》、王珣的《伯远帖》则存于故宫博物院。


两岸故宫博物院藏品的共同特点,决定了加强合作研究的重要性。例如,两岸故宫青铜器因系出一源,故时代序列完整、器类齐全且多为传世品是其收藏的共同特色,有不少成组的器物分藏两地。例如双方藏品中都有大量记录族名的青铜器,其中有几件族名器被考证为记录重要古国名的铭文,如故宫博物院有记录孤竹国和无终国国名的铜器等,台北故宫博物院也存有许多族名铜器。族名金文的释读和研究是一个十分困难的课题,迄今尚未得到很好的解决。两岸故宫博物院这批资料的充分利用,无疑会促进这一课题的研究。


2009年初春,暌违一个甲子的两岸故宫博物院终于打破坚冰,正式迈开交流合作的步伐,此后交流稳步前进并不断发展。故宫博物院又多次借文物给台北故宫博物院办展,两院还合作举办了“为君难——雍正其人、 其事及其时代”“永宣时代及其影响”“康熙大帝与太阳王路易十四——十七、十八世纪中西文化交流”和“十全乾隆———清高宗的艺术品味”四届学术研讨会,并且努力拓宽合作交流的内容与形式,以及多方面人员的交流等,形成了一些制度。这不仅有力地促进了两岸故宫博物院的工作,而且在两岸民众中获得了广泛好评。


(五)整体论是指导故宫保护与博物院发展的一个理念

故宫学将故宫作为一个文化整体来研究。世界遗产视野中“故宫真实性和完整性的结合”与故宫学视野中“故宫文化价值的整体性”诸多理念是相互启发、补充甚至有所交融的关系。


故宫学从文化整体的角度来评估和界定故宫的价值和博物院的性质,并指导和推动故宫保护和博物院建设。基于这一点,“完整故宫保护”是故宫博物院的核心工作,并成为推动其他业务工作的一个基础。所谓“完整故宫保护”,就是故宫遗产和故宫价值的完整性保护。

故宫的完整性,包括故宫格局的完整、古建筑的完整、文物藏品的完整。故宫的空间是完整的,它不能只有后廷而没有前朝,也不能只有孤立的一个故宫而没有与其关系极为重要的其他一些皇家建筑物;故宫的文物也是一体的,需要完整地保护。这种完整性是其价值的整体性所决定的。因此,争取故宫的完整并不是出于扩大自身地盘的狭隘意识,而是故宫价值自身的要求。“完整故宫”体现了故宫人守护民族文化遗产的责任感。


“完整故宫保护”作为一种理念,对于故宫保护和博物院建设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例如在故宫大修、文物清理、恢复故宫建筑整体格局和历史原貌、对应归还故宫重要文物进行追索等方面都有所体现。

近百年来的故宫博物院院史与20年来的故宫学发展史都说明,故宫遗产的丰富性、复杂性、特殊性,决定了对于故宫遗产价值的解读、认知程度,关系着故宫保护与故宫博物院发展的方向和水平,也影响着故宫学的深度和前景。


故宫是有生命的,故宫博物院的创新实践激发着故宫学的活力。因此,故宫价值的挖掘与阐释是一个不断深入的过程,它不会终结,也不可能“止于至善”。


[作者为原故宫博物院院长]

(责任编辑:谭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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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欣淼:《故宫价值的阐释与故宫学的整体论》,原文刊载于《故宫博物院院刊》202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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